近日,扬中市物价局、卫计委、医保中心联合发文,决定对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收费联动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增加巡查次数。巡查的内容包括:医疗单位价格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服务、药品、医用材料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行为的合理合规情况;医疗费用阶段性控制情况;群众集中反映的医疗收费热点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交由价格检查部门依法查处。
巡查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促进依法依规收费,减少乱收费、多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