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狂花迷眼界 须求真理定心王--十堰市上半年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2022-08-05
作者: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贺兴和 曾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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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十堰市医保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坚持“深、严、细、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医疗保障统计工作任务。
理论学习“深”政治站位“高”
十堰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系统加强对统计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组织全市医保统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关于防范和惩治医疗保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十堰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文件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谋划联动“早”构建同心“圆”
医疗保险统计报表覆盖业务范围广、牵涉业务环节全、数据指标多、专业政策强。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市医保局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绘好“施工图”、制定“时间表”、立下“军令状”, 充分发挥“参谋部”“作战部”“指挥部”作用。
坚持“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完善《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报表考核办法》,通过QQ群、 微信群组织全市医保统计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层层传导压力、释放制度活力、催生内生动力、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人人心中有制度、执行有尺度、推动有速度、落实有力度。
实践操作“细”数据填报“准"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医保统计报表大部分数据可在系统上提取运用,但仍有部分报表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情况表、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费用表中的人次、费用等数据提取不全不实。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市医保局采取多种举措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数据采集,统计人员与业务经办部门有效沟通,结合政策执行情况,畅通数据采集渠道,提高数据采集效率。二是加强报表审核,审核半年报表250余张,限时纠正30余条问题数据。三是加强指标分析,通过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征缴金额等指标,分析医保基金收入增长原因;通过普通门诊、药店购药、住院总费用支出等指标,分析医保基金支出增长原因;通过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比、政策范围内报销比等指标,分析医保基金运行质效;通过住院病种、药品费用、诊疗项目等指标,分析医保基金支出类别合规合理性,确保各项统计数据指标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