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侦破特大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11家医院骗保5400万,59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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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1 来源:四川在线 健识局 浏览:

  近日,四川省成功侦破了“11.28”特大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查出11家涉案民营医院涉嫌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彰显了人社部门打击医保骗保的决心,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医保部门一直注重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医保智能监控、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巡回检查和现场稽核、依法打击欺诈违法行为等多种措施,努力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了医保基金的总体安全。

  2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题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四川省成功侦破了“11.28”特大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11家涉案民营医院涉嫌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

  2016年11月,省公安厅接到省审计厅关于对全省部分民营医院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线索情况的通报,发现自贡、绵阳、德阳、内江、泸州等地11家民营医院存在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接报后,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将此列为“11.28”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进行挂牌督办。在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指挥下,各地专案组准确高效的完成了专案侦办任务,先后审查人员269人,刑事拘留59人,取保候审119人,逮捕21人,移送起诉77人,最终成功破获了案件。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4年以来,绵阳市佰信医院、天诚医院;德阳市济善医院、肛肠医院、禾成肝胆医院;内江市黄龙医院;泸州市济好医院、济安医院;自贡市上田坝社区卫生服务站、红星医院、川玻医院等11家民营医院,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为平台,在开通医疗保险网络直报后,由各家医院院长、董事、股东等犯罪嫌疑人授意下,通过开“阴阳处方”、虚假录入药品、替换药品、减少药品用量、虚增药瓶费用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给国家资金带来了巨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明:

  绵阳天诚医院:在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董事长、法人代表)、吴某某(股东)授意下,由医院医生虚开高价格药品及药量、减少病人药量、替换药品等方式诈骗国家医保基金586万元。

  绵阳佰信医院:犯罪嫌疑人涂某某(院长),通过私下授意和医院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利用医院与医保报销联网系统,以反复录入药品、虚增药品库存、随意开列电子处方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1724万元。

  德阳市肛肠专科医院: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院长、法人代表)指使该院医生肖富明等人通过虚开就诊病人住院、输液天数,将未使用完的药品回收入库后再行出售的方式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人民币76万元。

  德阳市禾成肝胆医院: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副院长)供述,该院通过增加虚开住院病人天数、增加用药量、私刻九丰药业公司印章等方式虚增药品骗取医保基金210万元。

  德阳旌阳济善医院: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院长、旌阳区政协委员)授意以及教唆该院医生通过开具“阴阳处方”、虚增病人住院天数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326万元。

  内江黄龙医院:犯罪嫌疑人韩某某(院长)、徐某某(副院长)等人利用“托护医疗”的高龄病人丧失辨识能力的弱点,在“托护医疗”病区采用虚增药品报销数量的方式骗取医保资金590万元,同时,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指使徐某某、钟某等人通过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对抗公安机关调查。

  泸州济好医院、济安医院:法人均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何某某,2家医院通过增加用药量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500余万元。

  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上田坝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王某某、自流井区红星医院院长梁某某、自流井区川玻医院院长潘某,均采取虚开药品用量的方式共计骗取医保基金500余万元。

  目前,“11.28”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已侦查终结,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进入起诉、审判阶段。

  形势严峻

  蜀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受处罚

  “11·28”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并非四川省查处个案。2017年6月,省人社厅、公安厅、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欺诈行为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了为期半年的整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抗排异和肾透析用药、治疗真实性问题,以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安排了检查。

  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吴琦介绍,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2213家,发现1942家有违规行为;查出违规金额3696万元,占检查总费用的1.52%。其中抗排异、肾透析检查涉及违规金额540万元,费用违规率0.21%;检查涉及住院费用查出违规费用454万元,违规率占8.51%。各地对1182家医院进行了处理,各级人社部门对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

  监管趋严

  多地行动严查医保基金骗保

  2018年1月19日,新华社发长文配视频,揭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检查科协作,长期骗取医保资金的“黑幕”。随后,央视又曝出“江苏淮南一医院涉嫌骗取医保资金被调查”的消息。

  针对医保基金监管的严峻形势,人社部态度坚决。在1月2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既严重损害参保人员的利益,也危害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是人社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月25日,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研究制定的《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已正式印发。未来三年,四川省将以医疗保险领域为重点,集中对所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组织拉网式检查整治。

  2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稿明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

  医保基金数量有限,要用在刀刃上。2018年开始,医保监管将日渐趋严,配合正在积极开展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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