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念好医药服务“三字诀” 让患者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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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作者:王加伟 浏览: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提高医药服务质量,念好医药服务“三字诀”,让患者得实惠,不断增强广大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念好“降”字诀,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扎实做好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57种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强化药品采购和使用信息监测,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加强市域合作,与菏泽市成立临沂—菏泽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开展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带量采购了9个药品,平均降幅约20%,最高降幅达42.5%;联合议价16个药品全部降到同通用名挂网最低价以下,最高降幅21.75%;4个耗材品种共10个规格平均降幅达67%,最高降幅达87.5%,实现了以量换价、以市场换价的目标,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二是念好“控”字诀,强化医药价格监测。完善医药服务价格监测机制,加强医药服务价格检查力度,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疫情期间,全面梳理49个紧缺药品、耗材产品品种,及时调度主要定点药店销售及进货价格情况,加强一线检查力度,发现哄抬价格行为,立即启动约谈约谈机制,并督促严格按要求整改,确保药店抗疫物资价格稳定。同时,积极与我市国药控股、国药器械等主要配送企业联系,提供货源线索,有效解决医院紧缺物资进货渠道难的问题。

       三是念好“惠”字诀,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落实。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是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严格制定收付费标准,明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付费。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除规定的“除外内容”外,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费。对实际费用超出按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对实际费用低于按病种收费标准的结余部分,作为医院的义务性收入,有效减轻病人负担的同时,也调动了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积极性,增加了医疗机构的竞争力,实现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双赢。目前,全市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已达30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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