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战“疫” 郴州医保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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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来源: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颜红宇、黎新军、龙婷莎 浏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部署要求,协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郴州市各级医保部门第一时间取消休假,奔赴工作岗位,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落实“两个确保”
一方面做好资金保障。截止到2月1日,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向定点收治医院预付资金共4160万元,确保救治医院资金预拨全覆盖,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另一方面做好患者保障。参保患者(含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异地就医患者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打通医保报销无障碍绿色通道;未参保人员先行救治,抓紧补办参保手续,马上享受医保规定的报销政策,彻底解除患者对医疗费用负担的担忧。同时做好医保结算保障,1月23日已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市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结算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医保结算畅通平稳,做到 “发现一例、救治一例、保障一例”。
 
坚持一线值守
为加强疫情防控,市医保局干部踊跃参加留验站点疫情排查工作,从1月30日起,每天安排两名同志到郴州大道飞天山镇白溪村值守,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疫情线索摸排工作。
 (图一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职工一线值守)

加强协议药店管理
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的价格管理,现场开展排查,严禁出现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之机,哄抬预防性药物、预防性用品等价格,发现违反医药价格行为的,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图二 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召开药店(房)新型肺炎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图三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查看零售协议药店)

(图四 苏仙区医疗保障局局长亲自带队查看药店)
 
建立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机制
全面梳理医保经办业务事项,制定《郴州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便捷操作指南》,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四个确保”:一是对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生育费用实行先结算后审核,解决疫情期间医院周转资金问题,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的后顾之忧,确保医疗机构运转顺畅。二是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截止时间由原来的3月31日延长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正常参保情形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不断档。三是将特殊病种、家庭病床、特殊药品业务申报受理下放至协议医药机构,避免参保人往返于中心窗口,确保享待人办事快捷。四是异地就医可手机自助备案,个人后台报账可采取邮寄办理或延期办理,确保参保人报账“零上门”。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讲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传递正能量。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宣传单,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QQ邮箱、APP等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减少人员流动。
(图五 嘉禾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减少现场办业务的温馨提示)

(图六 安仁县医疗保障局入户宣传、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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