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医保局创新“医疗保障1+2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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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浏览:

沭阳县医保局创新“医疗保障1+2监管机制”

 
为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疗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沭阳县医保局创新“医疗保障1+2监管机制”,守护百姓的救命钱。
今年2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2月下旬,省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莅沭调研时指出,沭阳要在创新机制上先行一步,为全省提供示范,3月8日,省医保局印发《2019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对新一年里医保监管工作作出了部署。
为此,沭阳县医保局创新“医疗保障1+2监管机制”,起草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即《关于构建定点医药机构闭环管理体系的意见》和《沭阳县定点医药机构黄红黑等级监督管理办法》《沭阳县定点医药机构“三无四优”示范点考评办法》,意在全省率先出台1+2规范性文件,将创新工作通过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构建定点医药机构闭环管理体系的意见》,共分六大类18条,重点围绕“六有”要求,即有目标、有责任、有监督、有评价、有考核、有制度,构建定点医药机构闭环式监管机制,环环紧扣、均衡用力,达到“三变”的目的,即目标由项目变量化、责任由抽象变具体、考核由柔性变刚性,最终发挥好新时代医疗保障作用。
《沭阳县定点医药机构黄红黑等级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五章18条,对定点医药机构建立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考核的链条式全过程管理机制,凡出现53种违规行为之一的,按规定作出黄牌、红牌、黑牌(简称“3H”)等级处理,实施联合惩戒。
《沭阳县定点医药机构“三无四优”示范点考评办法》,重点围绕“三无四优”即“无虚假、无欺诈、无骗保”“百姓健康优先、医疗服务优质、程序扁平优化、基金运行优良”医保目标,通过自评申报、考核审定,每年公布一次考评结果,命名为“沭阳县定点医药机构‘三无四优’示范点”,并授牌,建设一批具有样板作用和典型效应的定点医药机构。(杨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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