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泸西县医保局把好“三关”抓实医保协议管理

分享到

2024-04-18 浏览:

   近年来,云南省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坚持把医保协议管理作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准入、稽核检查、专项治理和年度考核等,在协议管理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  

  一是坚持标准程序,把好定点“准入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准入管理申请工作,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药机构申报对象,对照医保协议管理要求,从执业许可、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方面严格审核提交材料。对申报对象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予以告知并重新提供。由评估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医疗设备和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等开展现场核查评估。综合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评估不合格的,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定点协议管理资格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进一步扩大了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至目前,全县共有定点医药机构336家。

  二是提升监管质效,把好协议“履约关”。建立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同,进一步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明确定点医药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细化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基金预算数据的管控,积极应用大数据分析,结合当前医保政策规定与审核规则条款,对存在的违规违约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规范使用。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全覆盖稽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协议进行处理,有力解决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违法违规行为和故意不予参保群众现场减免报销医保费用问题,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通过系统审核、人工审核、约谈通报、现场稽核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2023年约谈定点医疗机构28家,通报批评31家,责令整改167家,审核扣款148.2万元,追回违规费用134.52万元。 

  三是加强风险预警,把好基金“安全关”。印发《泸西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和干预措施管理制度(试行)》,坚持“全面监管、科学分析、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原则,按照正常级别绿色、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4个级别,从信息数据分析、实施干预和警示信息发布等方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指标分析,对出现预警信号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预警级别启动预警管理和干预。预警和干预措施管理与年度考核量化打分相结合,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考核评分标准》中进行考核。今年来,从住院(门诊)人次、住院(门诊)预算控制、检查费占比方面预警定点医疗机构70家次,并约谈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督促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