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发挥DRG付费引领作用、推动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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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来源:来安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马竞研 浏览:

       根据《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组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来安县医保部门积极引导DRG试点医疗机构主动适应DRG付费改革各项要求,从完善组织架构,开展政策培训,加强内部成本控制到分享月度DRG统计数据,引导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精细化管理,医保基金支付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成立专项管理组织,精细化医保管理
来安县试点医院将DRG管理定位成院级重点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DRG管理领导组;成立了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医保、信息、药剂、物价、招采以及绩效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的DRG临床管理小组。通过医保多部门联动,把DRG工作与医院日常医疗管理的各个环节相融合,持续推进医院诊疗服务规范化、医保管理精细化。
        二、加强专项工作培训,引领职能科室联动
医保部门要求医疗机构每月举行一次DRG工作推进和培训会议,原则上分管院长来主持。各科室汇报DRG工作进展、监测数据变化、异常问题原因、工作重点和难点。针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各职能部门逐项讨论并制定精细化解决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针对结算清单上传系统繁琐运行不畅问题,信息科积极协同,沟通软件工程师,调整结算清单上传模块;针对病案室反馈部分科室病案迟交导致不能如期上传病案首页问题,由医务科加强病案书写质控,对病案归档不合格的科室予以质控扣分;针对各类高倍率和歧义病案,医务科要协同临床科室逐一分析原因,逐一修改问题病案;针对出现高倍率和歧义病案较多的科室要进行反复多次培训,并严格执行病案质控,统一医院的主诊断选择原则;针对多家医疗机构在推进DRG工作中共性的疑难困惑,医保部门先后8次邀请医保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授课,答疑解惑的同时进行传经送宝。
     三、推送DRG数据指标,引导指标进一步优化。
    来安县医保中心利用DRG数据指标对医院进行日常指导和督导。指导医疗机构将DRG病组成本核算、DRG评价指标应用于绩效考核、写入考核文件,真正让医院医师的临床服务规范、临床路径执行与医院日常DRG管理紧密结合,实现提质增效。一方面将次均费用、CMI值、效率指标、盈亏指标等列入重点监管指标,依托DRG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传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每月统计各医疗机构住院DRG数据并及时发送,为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督导医疗机构对反馈数据开展进一步研究,对盈亏指标好的和差的科室以及医师都要开展分析,查找亏损的原因、也查找付费中的亮点,总结不足、持续改进,引导助推数据指标进一步优化。
        四、开展结果运用、推动绩效和管理融合
        县医保中心持续督导医疗机构将科室和医师的考核与DRG绩效结果相关联,强推DRG绩效结果运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每个年度的医院DRG总绩效考核中,与医保资金分配和拨付挂钩。将DRG管理的结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临床路径规范、控制费用合理、盈亏指标优良的给予肯定,对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等导致住院费用较高的给予绩效核减,将奖罚落实到科室、治疗组和个人,激励每一位临床医生主动控费,合理诊疗,自觉提升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了DRG付费改革引导作用与医院绩效考核激励作用的同频共振,真正实现了绩效考核和医院精细化管理融合互促。
     五、发挥DRG付费作用、提高医保支付效益
    开展DRG医保支付改革以来,利用DRG标杆指标对诊疗行为的指导作用,各医疗机构主动调整诊疗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从“要我规范”转向“我要规范”,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来控制成本,让医疗行为回归治疗的初心和本质。对比我县试点医疗机构前后统计数据:次均住院费用从5623.22元下降至5260.7元、降幅达6.45%,平均住院日从7.2天下降至6.4天、降幅达7.1%,DRG 医保基金支付率从88.16%提高到95.36%,医保基金支付效益进一步提高,DRG医保支付改革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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