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1月13日上午,于都分局组织召开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优化调整工作座谈会,医保分局、县财政局、卫健委、县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业务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于都分局对省、市《通知》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保障、临时医保目录、落实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答。县卫健委、财政局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同志结合职能就如何推进政策落实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和难点,与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强化协同,形成合力,确保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保障待遇得到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政策准确快速落地。二是要精准领会文件精神,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权益。三是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同时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明确操作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四是要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此项政策更广泛地惠及于都长征集结出发地参保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