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 “三个强化”落实“乙类乙管”政策

分享到

2023-01-19 来源:赣县分局 作者:郭观平、黄勇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政策。为切实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费用负担,赣县分局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目标,通过“三个强化”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政策。
一是强化政策培训。省医保局等三部门“乙类乙管”文件下发后,我分局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逐条研读,学深悟透。同时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开展培训,让全区统一一个思想,执行一个标准。将政策文件及时转发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医保公众号主动公开、广泛宣传文件政策,提高了群众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费用保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两个确保”费用保障政策。参保患者发生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实施报销,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兜底保障,个人免费。参保患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临时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提高5%的门诊报销比例。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结算“新冠门诊”医疗类别门急诊费用,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新冠门诊”医保即时结算功能已覆盖全区的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减轻费用负担,为经济社会发展、防控策略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经办监查。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措施,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推进服务下沉,要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在做好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区域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服务不间断。同时,根据基金监管“网格化”管理,六个网格小组全部到基层医疗机构,查看“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