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好政策“及时雨”,积极落实三孩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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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作者: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刘冬 吴思敏 浏览:

随着党中央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三孩配套政策,特别是三孩生育待遇政策的落地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于都某单位职工王女士在今年7月份生育了第3个孩子,在出院时医院按当时的政策规定未给予报销住院生育医药费用。王女士5月份就在新闻上看到了党中央作出三孩政策的决定,对医院不能报销生育医药费用不太理解,因此向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咨询为什么三孩生育医药费用还不能报销。于都分局工作人员向王女士细致解释道,国家刚刚正式公布提倡三孩政策,但三孩相关配套政策暂未出台,待相关配套政策修改完善后,于都分局按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同时,工作人员让王女士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并留下王女士的联系方式,等上级部门政策确定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她。

8月16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对落实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和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高度重视,虽然还未收到上级部门的正式文件,于都分局仍然研究决定按《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办发[2021]16号)规定要求,马上落实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和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同时将参保居民女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待遇支付范围,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通知2021年5月31日后到在此之前生育三孩尚未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到业务经办窗口申报相关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和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于都分局业务经办窗口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王女士,告知她现在可以申请报销生育费用了,并详细告知王女士办理生育医药费用报销所需的具体材料。王女士听了非常高兴,在电话中忍不住夸赞上级部门的政策真的是“及时雨”。

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于都分局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相结合,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通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有的放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刘冬 吴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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