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路在何方?就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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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廖化 浏览: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廖化

  全民医保的背后,有一个服务13亿人,管理2万亿资金的队伍——医保经办。

  相对于繁重的工作任务,这支队伍人手明显不足;没有公务员的身份,也缺少经济上的激励,服务动力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综合服务能力也不足。

  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医疗保险扩展到医疗保障,不仅增加了药品采购、医疗救助等职责,基金监管等原有业务也有了更高要求。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与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未来,医疗保障经办的路在何方?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课题。

  在工业革命初期,为了解除工人的后顾之忧,英国出了个济贫法,但真正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的是德国。德国先是出台了工人医疗保险法、事故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后来又补加了失业和生育保险。政府、工厂、工人平时各拿出点钱来存一起,有工人生病或出意外了,就拿钱出来维持生活,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五险。很显然,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体系也源自德国,不同的是我们的医保经办机构是事业单位(部分参公管理),不是真正的社会机构。

  德国的医保经办依然保持着社会自治的传统,政府不直接管理,而是透过社会机构来进行管理。这种自治可以让参保单位、参保人充分的参与管理,相当于基金会、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代表进行自我管理。政府和社会之间有一个非常好的社会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础。

  我们的医保经办管理没有真正的管办分开,是在以半行政化的工作机制应对千变万化的医保问题,没有社会机构的激励和效率,既疲于奔命,又难见成效。正如前文所述,人手不足、激励不足、能力不足等,其实这些往往是行政力量承担公共服务的通病。

  所以,一些专家认为,医保经办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一定是回归社会化,这是社会保险的属性决定的,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的要求。但立足国情,我们的社会化之路需要渐进式的改革和发展,不能一蹴而就。

  在医保经办面前,我们的国情是: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行政主导,公共事务管理依赖行政加持;社会发育不充分,没有形成社会化的文化和传统,社会组织处于对政府的依赖和依附地位;医疗保险政策尚未定型;最重要的是,医疗服务提供体系以公立为主、行政色彩浓厚,对大型公立医院缺乏约束能力。

  由此看来,医保经办要走上社会化之路有两个前提:一是医保政策要基本成熟定型,不能变来变去;二是公立医院要首先社会化,否则社会机构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此外,还要去行政化、培植社会化传统。这个更急不来,需要一个行政由大到小,经办由小到大的渐变过程。既要去行政化,又不能缺失政府的监管;既要鼓励社会多元参与,又不能完全市场化。因为社会责任的体现离不开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参与和监督,可以政府委托社会机构,然后社会机构再管理市场,既体现政府的监管责任,又兼顾管理效率。同时,政府部门要明确工作规则、构建沟通平台、规划信息系统、严格监督管理。关键是要把握好其中的度,控制好政府、社会、市场之间共舞的节奏,只有三者协调了,才能高效起来。

  未来医保经办的社会化趋势可能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政府经办机构社会化,也就是行政职能转社会职能;另一方面,是商业保险机构社会化,从盈利转变为非盈利。之所以不能撇开中间的社会机构,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场主体都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而医保经办属于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必须以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为首要目的。二是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管理,实践证明此路不通。

  综上,医保经办管理的前面有行政化、社会化、市场化三条路,本文分析认为应该走中间那条——社会化之路。此外,在微观层面也要做许多改进,比如在激励机制上实现突破,管理经费从医保基金中提取,依据管理绩效奖惩。比如通过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将一切工作晒在阳光下,既高效又防腐。

  此外,国家顶层设计也要全国一盘棋,避免政策碎片化,在法律层面实现跨部门联动衔接,结合地方实践,平衡各利益主体诉求,建立一套各方都能接受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随着社会发展,这个体系也要不断自我更新、完善、优化,才能有效的应对未来的各种挑战,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

  特别鸣谢
  天普药业
  赛诺菲
  康缘药业
  辉凌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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