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让个人账户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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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胖洋 浏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因其缺乏互助共济功能而成为近年来人们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据人社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到2015年增加到4429亿元,2016年又增加到5200亿元。由此看来,在个人账户积累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探讨用活用好这笔资金的有效途径势在必行。

  从2017年1月起,宁波市建立家庭共济网,实现了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运行一年来,不仅盘活了个人账户资金,提高了使用绩效,也促使参保人主动纠正乱用个账资金的现象,遏制了医保违规,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今天,小保给大家介绍宁波市活化个账资金、建立家庭共济网的有益探索。

  如何建立家庭共济网?

  类似“亲情网”,凡是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发起人),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家庭共济网,将发起人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纳入共济网。

  家庭共济网的成员只能是发起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且上述人员均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关系采用个人填报登记确认制,由发起人对关系的真实性负责。

  记住,每个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共济网哦。

  怎么使用共济账户?

  家庭共济网建成后,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网内人员可以将本人历年个账资金的部分或全部划入家庭共济网,存放该部分资金的账户叫共济健康账户,多位成员建立共济健康账户的,发起人应指定共济健康账户的使用顺序,其中发起人为第一使用顺序。

  共济健康账户建立后,可以将历年个账资金划入本人共济健康账户,也可以将共济健康账户资金重新划回到历年账户。资金的划转可以通过宁波医保通APP或人力社保自助服务设备办理。该共济健康账户属于划出者本人,但可以让成员共享。

  Get一个小窍门!

  祖孙之间可以通过中间一代共济在一起;夫妻双方可以各自组建共济网,把各自的父母纳入自己的共济网,这样双方父母都能参与自己儿女共济啦,是不是很赞!

  这张“共济网”有多大?

  随着政策推广和参保人认知的不断扩大,建网数量呈现持续上升态势,截至今年6月,共建立家庭共济网81750个,加入到家庭共济网人数已有18万余人。

  宁波医保做了一个小统计:

  从共济网内人数来看,网内为2人的有38725个,网内人数3-4人的有24013个;

  从发起人年龄分布来看,发起人年龄段处于20-40周岁的建网数量有55414个,占68%,中青年人员成为共济网建网的主力。

  从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来看,仅将子女和配偶加入共济网的个数约50000个,占了共济网数量的61%;将父母加入共济网个数约12000个,占15%;另外加入共济网的18万人中,以父母身份加入的23534人,约占总人数13%,以配偶和子女身份加入的有75332人,约占总人数的42%,说明共济网主要受益人群还是配偶和子女。

  从共济网成员参保类别来看,职工医保人员有118000多人,占65%;城乡居民医保62200多人,占近34%。

  共济账户使用绩效怎样呢?

  政策运行半年间,使用共济账户就医结算达557781人次,共济账户资金结算就医费用4736万元,其中家庭成员使用了大约4629万元,占到97.74%。

  宁波医保还做了一项分析:

  按网内成员类别:家庭成员结算543324人次,占总结算人次数的97.4%,发起人使用14457人次。

  按结算类别:门诊就医结算545027人次,住院就医结算5904人次,购药结算6850人次。

  按参保类别: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结算407778人次,占总结算人次数的73.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结算149926人次,占总结算人次数的26.9%。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占网内人数65%,符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作为发起人,以及有历年个账资金可以划入共济账户的特质,是共济网的主力军。但共济账户享受的主力军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于就医结算多发生在门诊,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所以更多地共济给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从历年账户划入共济健康账户的资金达1.6亿元,由发起人划入的资金达1.5亿元,占总划入金额的93%。共济账户资金就医结算金额4736万元,表明就医结算已消耗了近30%的资金,其中家庭成员就医结算使用金额约4629万元。

  门诊就医使用共济账户金额3377万元,住院就医使用共济账户金额1339万元,药店购买非处方药使用共济账户金额20万元。

  无论从人次和结算金额来看,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共济政策惠及最多的人群,407778结算人次超总数的2/3,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宁波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家庭共享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是盘活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了资金的重新配置,提高了个账结余资金的使用绩效;二是惠及了广大的参保人员家庭,减轻家庭成员中医保待遇相对较低群体、年老体弱群体的个人负担,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独享到共享,对引导参保人员树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医疗保障规划理念起了积极作用;三是一定程度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从本人主观因素上改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乱象,疏堵结合,遏制了医保违规。

  虽然家庭共济新政赢得普遍叫好,但仍需要不断发展与完善。对参保人而言,应保持理智和慎重,虽然没有设定历年账户划入共济账户资金限额,但仍应适度预留一部分资金,确保本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基本医疗需求,更好地发挥本人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对经办机构来说,要不断完善家庭共济网和共济账户的使用,在简易方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机制,确保参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失;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虽然对家庭成员身份确认采取参保人自我承诺制度,对父母、配偶进行了人数限定,但对明显的家庭成员身份不合理现象,医保稽查监管也要进一步介入,确保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安全。

  ——本文改编自《中国医疗保险》2017年第11期《宁波市激活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的实践探索》(作者:陈英、邬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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