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子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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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医疗保险 浏览:

  内人社办发[2013]184号

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整体规划,自治区将于8月正式启用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子系统。各定点医疗机构须于7月1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与自治区数据中心联网;

  2、配备结算专用电脑、打印机及通用密码键盘等设备;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规范》(请登录www.nm12333.cn“下载中心”下载)要求,组织HIS系统开发商完成HIS系统与医保系统接口的开发工作;

  4、完成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下载与对照工作;

  5、指定医疗保险专管员负责具体结算工作,确保8月系统顺利启用。

  联 系 人:自治区医保局 张亮存 电话:6606323

  信息中心 阚丽云 电话:6606152

  东软公司 包奔骊 电话:18629357086

  联通公司 李红生 电话:18647109658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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