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药品费用控制及新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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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作者:骆玥 浏览:

  英国政府通过与药企签订药品价格调控计划控制原研处方药的销售总利润,间接管理药品价格。如果药企的利润超过约定,其可以选择降低部分药品价格或者返还超额利润。

  新药要想顺利进入市场,其价格与临床收益就需要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面不同机构的认可。中央层面上,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基于质量调整生命年的成本进行卫生技术评估并制定临床指南,其决策能直接决定各地初级卫生保健信托机构是否为该药物提供资金或实施限制。在地方层面上,初级卫生保健信托机构通过药物处方集和处方指南掌控医疗资金,对于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没有做出正面评估的项目可自主决定是否覆盖。除此之外,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和医院信托基金也是药品费用控制重要的守门人。

  2011年初,英国政府公布新医改方案,准备大刀阔斧得对卫生体系的结构进行改革。改革前,地方药物处方集由药物管理委员会及医院药物和治疗学委员会联合决定,涉及到临床医生﹑药剂师﹑护士﹑处方顾问﹑医院管理人员等。这种复杂的初级卫生保健信托结构将在新医改中被废除,由全科医生委托联盟所取代。改革后,全科医生委托联盟将居于整个医疗体系的中心,接手600多亿英镑的卫生预算,管理由国家医疗服务体系所提供的大部分服务,并接受新成立的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委员会和其他专业人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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