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高≠保障绩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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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作者:王东进 浏览: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在本刊第10期撰文指出

  报销比例高≠保障绩效好

  在考量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高低时,既要看参保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更要看实际的保障绩效和患者的实际负担。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报销水平虽然提高了,但保障实际效果(即绩效)并不理想,患者个人的经济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

  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医保基金为住院病人次均支付费用5131元,较上年增加878元,增幅为20.6%,但患者比上年还多支付了41元。这种个人负担“不降反增”的情况,在乡镇尤为突出。前些时候,《人民日报》一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乡下的婆婆到北京做手术花了不少钱,出院前医生告诉她回去可找“新农合”报销。婆婆说:“算了吧,还不够生气的。”原来,他们那儿报销药费,必须到医院购买乡长亲戚“研发”的胶囊,不管啥病,都是这药,一次就得花六七百元。“看人脸色,吃劣质药,花冤枉钱,药费能报销回来多少还不好说……”令人哑然!

  这些年,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基金平均支付73%以上(有些地方更高),居民医保、新农合平均支付在50%-60%(今年又要提高到70%),这意味着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了,为什么群众“不领情”、“不满意”呢?就是他们感到花钱比过去多了,但并没有得到更合理有效的治疗(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性价比不高),保障绩效不理想。


(编辑: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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