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督成效是我国社保体系建设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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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 作者:陈良 浏览:

  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基金的安全历来十分重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基金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大监管力度,为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2006年以来,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现的问题,一方面,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对严格执行基金管理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另一方面,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近5年来我司共收到要情报告107件,涉及违规基金近4亿元,并实时查实纠正。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从顶层法律制度上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提供了权威性的支持,按照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基金监督的相关规定,正抓紧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地方也针对本地情况积极出台相应监管制度,上海市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二)健全监督机制。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行使了监督职能。同时,大力加强与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逐步形成主体监督和功能监督相结合的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基金监督,研究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开展专项检查。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基金使用,2010年至2011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采取了部级直查和地方组织检查的方式,取得较好成效。人社部组织对山西、黑龙江、江苏、海南、贵州、陕西、广西、云南等8省份进行了部级直查,查找了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促进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经办机构规范运行。

  (四)提升监督手段。为改变仅靠人工现场排查的传统做法,促进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方式的结合,实现实时、动态监测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2007年,组织研发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通过在江苏省泰州市试点,效果较好,并逐步推广。软件的应用为开展非现场监督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手段,从而提高了基金监管质量,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各地也积极研究出台相关举措,上海市医保监督部门启动门急诊异常就医行为网上实时监控“慧眼”系统,实现了利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交易和结算信息平台,建立网上预警机制,把医保监督的行动节点从事后提前到事中、事前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利用社会力量。各地普遍设置举报电话,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共同关心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一些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机构参与监督检查。在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直查中,还从行业组织、大型医院和地方专业机构聘请了30多位专业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重点参与对定点医院和药店的检查,有效解决了重点环节查证难的问题,增强了检查结论的公信力。

  二、主要成效

  基金监督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基金安全程度的提高上。从历史数据的比对看:1998年查处违规资金率高达20%;2008年专项治理中查处违规资金率0.4%;2012年全面审计,违规资金率进一步下降到0.16%。按目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余的规模,违规资金率每下降0.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减少近百亿的损失。违规率下降的数据表明,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历史性成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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