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需要标准,但更需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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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7 浏览:

3月11日下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反腐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规范官员的各类在职消费;包括豪华办公楼在内的楼堂馆所等本次两会的焦点问题,国务院正在制定审计治理办法。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到底有多高,恐怕谁也

3月11日下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反腐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规范官员的各类在职消费;包括豪华办公楼在内的楼堂馆所等本次两会的焦点问题,国务院正在制定审计治理办法。

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到底有多高,恐怕谁也说不好。有人大代表曾痛心地指出:“公务员一天耗电量,普通百姓用19天”,“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多,真多,看似惊人之语,这仍只是冰山一角,假如把这笔账继续算下去,再加上通讯费、职务考察费等,据专家估计,每年职务消费保守估计也要超过7000亿元。7000亿元,这相当于1979年全国的GDP总量,相当于上海市2004年全年的GDP总量。

职务消费发展到如今这种状况,与过去战争年代的那种根据职务大小确定物质配额的供给制是分不开的。据学者章立凡考证,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在被货币工资制取代以后,由于处于短缺经济时代,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历史的惰性源于惯性,公款吃喝和无偿使用公车的习惯,可以追溯到供给时代的干部小灶和坐骑配置。”“一入公家门,就是公家人”,这种思想可以说沿袭至今,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火暴场景多少就有一些这样的“时代背景”。

李金华称将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言下之意,似乎是现在官员的职务消费没有标准可言。其实,此言差矣。以差旅费为例,在1996年,财政部就曾印发过一个《关于中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其中,根据职务大小,就具体规定了中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比如,副部长及相当职务的人员住宿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100元、发达地区140元”。然而,这么一个标准,谁又曾认真执行过呢?

对于职务消费,显然不是一个“标准”就能将其规范化的,这不但与我们的财政体制有关,更与滞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和根深蒂固的官场“潜规则”有关。假如大的方面不彻底改革,标准化了的“职务消费”只会摇身一变成为领导的又一项合法的“非工资性收入”,甚至沦为贪赃枉法者的护身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再严格的标准也需要人来执行,可是“人”,非凡是握有权力的人,他完全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将职务消费“扩大化”“随意化”“转移化”甚至“个人化”。

官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职务消费需要标准,但更需要阳光。正如有学者所建议的那样,实行“职务消费听证”制度,建立职务消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账目和职务消费信息,这是监督官员职务消费的必要之举。有人曾认为,应该将职务消费计入“薪酬”,让它与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福利补贴一起构成薪酬的一部分。这确实也是国际上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可是,若没有清明的“官场环境”和透明的“治理制度”,恐怕,这又是一个空架子。(林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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