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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兴安盟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 【简介】 1、负责盟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运营; 2、负责盟直参保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3、负责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进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4、负责监督和指导旗县市统筹地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工作;承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电话:0482-8230024 医保科:0482-8235490 邮编:137400 兴安盟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可持医保卡到兴安盟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或医保定点机构查询医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