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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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9 浏览:

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将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住院报销提高5%,起付线降低50%。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出台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取消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将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制度,以盟市为单位设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他们住院报销后的最后个人部分再次给予救助。

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服务能力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方案,贫困人口的合作医疗实行门诊统筹,并提高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在旗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同时加大对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医疗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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