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创新思路保扩面 多措并举显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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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8 作者:殷志强、刘慧武 浏览:

---盱眙县积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纪实

加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既是落实上级政策的实际举措,又是强化权益保障的有力抓手。江苏省盱眙县在开展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基础上,于2015年联合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2015年,盱眙县41家建筑企业涉及新建项目49个全部参保,其中以建设单位参保 116 人,以工程项目参保 4126人,缴纳工伤保险费221万元;发生并认定工伤事故14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97.1万元,其中工亡 1人,支付工伤待遇 59万元。工作中,盱眙县主要把握四个环节:

一是出台政策,强化建筑领域参保的制度保障。2008年7月,盱眙县出台了关于辖区内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文件,对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对象、参保办法、缴费标准、部门职责、经办流程及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标准进行了明确,从制度保障上推进了县建筑业参保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是联合把关,明确参保为企业运行的首要标准。县住建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严把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关,无参保手续不予认证,使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前必须全员参保。对部分小微建设工程未参加招投标的议价项目,通过县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审核备案后,一并纳入建筑业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做到了参保无死角。同时,将建筑业单位及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纳入工程安全施工考核指标体系,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筑单位,一律不予发放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县安监部门将建设施工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纳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选指标考核,对建设施工企业无法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标准化文明工地评审。县人社部门按照《社保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认真做好建筑业单位及建设项目参保缴费手续审核办理工作,并将参保缴费情况及时传递住建、安监等有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较好地推进了建筑业单位及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参加工作保险工作。

三是专窗专办,充分彰显参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具体负责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严把建设初期的人员信息审核、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增减变更,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不漏报、不错报。对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进行再造,建立了从参保到缴费到公示到工伤申请认定到工伤鉴定再到待遇审核支付的一整套工作流程,充分做到了方便、快捷、高效。

四是加强宣传,积极营造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通过到工地张贴宣传标语、推送工伤保险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建筑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营造了人人要求参保、企业主动参保、媒体监督参保的良好氛围。

今后,盱眙县工伤保险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实施建筑业参保“同舟计划”,全面推进建筑业务工人员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力争在几年内实现建筑、公路、水利工程等农民工参保全覆盖,切实为建筑工人撑起职业“保护伞”。

单位:江苏省盱眙县医疗保险管理处 作者:殷志强、刘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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