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安徽医保骗保事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分享到

2018-02-01 来源:中国网 浏览:


  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7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5亿人、11.77亿人、1.88亿人、2.27亿人、1.92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6.64万亿元,同比增长23.9%,总支出为5.69万亿元,同比增长21.4%。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统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政策。修订实施企业年金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取得积极进展。出台实施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实和完善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措施。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出台实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三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十三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超过120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50元。新版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实施,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首次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4%。印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四是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1月20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624家,备案人数207万人,累计结算18万人次,基金支付28.54亿元。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综合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88亿人。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完成登记任务,全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已基本建设成型。

  五是基金投资运营稳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江苏、浙江、甘肃、西藏4省(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委托投资计划。深入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推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完善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政策,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修订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建立费率调整机制,推动职业人群全覆盖。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待遇规范调整,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完善落实基金监管政策措施。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二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应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扩面。推进包括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卡线上身份认证与支付结算服务。强化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风险预警防控,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年金基金管理,规范市场运行。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对于记者提出的近日媒体报道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涉嫌骗保事件,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卢爱红回应

  不同媒体都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涉嫌骗保案件进行了报道,获悉相关情况以后,我部高度重视,责成安徽省人社厅立即开展调查,迅速查明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徽省人社厅已经成立了专门调查组,进驻到医院进行了调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既严重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也危害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医保智能监控、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巡回检查和现场稽核、依法打击欺诈违法行为等多种措施,努力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了医保基金的总体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强化定点退出机制。

  二是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探索医保医生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双控制,全面推进实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加强经办管理审核稽核,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

  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基础上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调动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节约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的积极性。

  四是依法打击医保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部门联动执法,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参保人员和新闻媒体加强监督,更好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谢谢。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