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把握门诊统筹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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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作者:韩志奎 浏览: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韩志奎在本刊第10期撰文

  谈把握门诊统筹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2009年,河南省政府确定焦作市和南阳市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城市。2010年,两市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导思想进行试点探索。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辖各市全面跟进,门诊统筹工作在全省范围稳步推进,新型保障机制初步确立。

  河南省门诊统筹试点坚持“立足基本保障、依托基层社区,重点保障门诊大病和慢性病”的主导思想。这不是一般的要求和号召,而是省政府明确提出的门诊统筹试点必须遵循的总原则。

  在这个总原则中,“立足基本保障”是首要原则。确立这一首要原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思考:一是从筹资到保障水平,都必须坚持从低水平起步,先低后高、从低到高是一件很容易办到、办成并能受到欢迎的事情,而先高后低,则是一件十分困难并且会受到责备、责怪的事情,这是由福利刚性的规律和本质所决定的,也是我省确定“立足基本保障”原则的指导思想之一;二是现实的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和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如果门诊统筹起点过高,无疑会超越承受能力,必然保不住,更保不起,如果被迫降下来或退回去,无异于折腾,这是我省确定“立足基本保障”的又一指导思想;三是可持续发展才是科学发展,以保住院、保大病为重点,由“保大放小”逐步向“保大顾小”延伸,住院与门诊协调推进才是科学发展,这是我省确定“立足基本保障”的根本指导思想。依据“基本保障”这一立足点,试点城市的筹资标准确定为每年每人不低于40元,资金来源按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额的30%确定,不单独筹资和单独列账;支付比例为30%,年度封顶线从200元起步,考虑到支付比例不高,没有设置起付线;保障范围确定为“从群众反映负担较重的门诊大病、慢性病做起,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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