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河南省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五方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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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作者:韩志奎 浏览:

  一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结算结果显示:省直医保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在职人员由80%提高到85%,退休人员由85%提高到90%)的情况下,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由年均46%下降到11%,扭转了连续两年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实现了收支平衡,当年结余5495万元。次均住院费用由2011年的1.29万元下降到2012年的1.14万元,次均住院天数由20.97天下降到18.45天,住院率由20.93%下降到19.8%。

  二是医保经办机构工作重点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角色功能的变化。“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办法的实施,医保结算方式实现了由“后付制”向“预付制”的转变,在额度预分和总额决算中引入谈判机制,医保经办机构的角色功能由“支付方”转变为“购买方”,这种角色功能的转变,增强了医保对医疗行为激励约束的主动权。二是监管质量的变化。与支付制度改革相适应,优化细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考核指标,将次均费用、住院率、人头人次比,参保人员负担水平、转诊转院率、重症病人比例等纳入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分析,定向审核,定量考评,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工作方式的变化。为提高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建立了医保专家库,聘请定点医疗机构2171名副主任以上医师、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作为专家库成员。病历审核实现了由“以我为主”转变为“以专家为主”的提升,以专家会审结论作为最终考核依据,提高了病历会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是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机制逐步形成。医疗机构在总额预算倒逼机制作用下,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意识被唤醒,开始注重诊疗行为和诊疗方式的规范,注重优化临床路径和病种质量控制管理,注重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开始把医保病人的药占比、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引导医生由“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服务”向“合理医疗、合理用药、合理服务”转变。多数医疗机构成立了付费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学专家委员会,制定了费用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适应支付制度改革的内控制度。

  四是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得到维护。实施按项目付费,由于医疗行业的垄断性,患者医疗消费是被动的,医疗机构为获得经济利益而引导的过度医疗消费,在客观上增加了患者负担。实行总额预付后,医疗机构尤其是接收疑难杂症和危重病人多的省级医院,在承担社会责任和控费的双重压力下,就不得不想办法降低医疗成本,挤干医疗费用中不合理的水分,为参保职工提供合理、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通过付费制度改革,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不良医疗行为得到控制。2012年省直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为10%,较上年下降0.45个百分点。

  五是促进了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医疗保险的可持续,说到底是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总额预算、以收定支、预算管理、弹性结算、结余奖励、超支分担”机制的形成,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基金的增加,可以为科学合理地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提供源泉;另一方面,全方位的基金预算管理,又能为科学合理的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提供制度保证。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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