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职工与城乡居民统一的全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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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作者:张亚林 浏览:

  2008年7月1日,东莞市将本地户籍的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学生纳入同一个医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五统一”——主管部门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的全民医保率先在东莞诞生!

  东莞“五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是在长达20年的改革探索中逐步建立起来的。

  1992年3月,推行市属单位职工住院医保试点。2000年,打破职工户籍界限,将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医保体系,享有与本市户籍企业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这一政策推动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迅速“扩容”。2004年,打破城乡居民户籍界限,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开始向缩小城乡医保差距、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差距迈进。2004-2008年,实施差别费基、费率和财政扶持参保等政策进行医保筹资,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居民的补贴力度,缩小并消除城乡居民之间、城乡居民与职工之间的筹资差距。筹资和待遇差距的缩小为两项制度的统一创造了条件。2008年7月,实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接轨,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此,东莞率先实现包括就业与非就业、城市与农村、本市户籍与外地户籍的一体化全民医保。到2012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6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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