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保信息化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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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作者:耿韬 陈兴明 浏览:

  目前医保信息化监管还存在一些值得完善的方面,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尚未真正实现网上实时预警监控

  一是当前医保支付结算信息系统仍采用两套技术渠道实施数据采集的方式,即费用支付结算采用实时交易账务处理方式,收费明细项目采用事后打包定时提交的方式,上述技术方式必然导致明细项目上传滞后于实时交易数据,直接影响监控人员及时准确作出判断。

  二是尽管费用支付结算采用实时交易,但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监控系统仅能使用一天前的实时交易数据进行预警筛查,监控人员也只能根据滞后的预警信息进行网上跟踪,之后再对被锁定的嫌疑目标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筛查滞后不利于及时发现线索。

  三是管理上只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费用实时交易一天后、月底前上传结算项目明细,定点医疗机构在对及时上传缺乏刚性规定的情况下,往往在最后截止日前才上传,造成网上监控明细数据不完整。

  (二)信息缺损使网上审核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由于医保监控信息中缺少参保人健康档案和诊疗记录资料,监控人员仅根据参保人就诊次数、就诊费用、涉及医院数、药品种类、交易时间等进行网上监控审核,难以依据参保人的健康状况和服务内容及时作出判断。少数欺诈者可能采取规避指标限度等手段,如果辅以健康档案和诊疗记录等信息,网上监控和审核工作会再上一个台阶。

  (三)医保系统与医生工作站未连接,影响事前监管的开展

  鉴于医保系统与医生工作站未连接等因素,目前医保信息化监管侧重于异常行为的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核,事前监管工作推进缓慢。医保系统与医生工作站连接后,在医生工作站设置预警指标和重点监控人群标识,不仅有利于系统自动提醒医生慎重用药、检查和治疗,还有利于医保监管人员及时提醒医生注意,将违规行为控制在费用交易之前。

  (四)多库分离,尚未整合

  为医保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常见违规药品用法用量库和药品价格库,初步实现了使用计算机对参保人员、医院和医生超量用药,超标准收费的数据筛查,极大地提高了医保监督审核效率。但目前这两个库与市医保事务中心动态维护的药品库相分离,不利于及时更新,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重复劳动。

  (五)监控工作人力不足

  随着网上监控工作的深入开展,每天发现的违规嫌疑目标日益增多,后续跟踪和查处更需人手,市医保监督所监控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区县的人手更是捉襟见肘。目前,考虑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力量薄弱,监控工作仍由监督所单独承担,但在网上监控工作全面铺开后,对违规嫌疑人的跟踪、查处势必受到影响。

  鉴于上述问题,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医保信息采集,提高及时性,扩充内容

  一是升级实时交易接口,在硬件上实现医疗费用明细项目实时上传。同时,在保证医疗费用交易数据安全有效的情况下,实现当天数据当天即时提供,真正做到实时预警、实时监控。

  二是扩充信息采集内容。为更有效地判别医疗服务行为的合理性,以及多维度筛选违法违规信息,建议从医院直接采集或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关系,从全市健康网项目间接采集参保人健康特征信息以及诊疗档案资料(包括门诊诊断、检查检验报告、手术报告、病案首页等),为医保监督审核提供有效依据。

  三是实时上传医疗费用结算明细。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明细项目上传滞后的问题,建议制定约束力更强的管理规范,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上传。

  (二)建立统一的医生工作站嵌入式提醒功能

  作为事前监管的一个有效手段,需相应地在医生工作站建立统一的医保违规预警提醒功能,提示的内容包括医保规则、就诊参保人的健康特征、近期重复配药、重复检查化验以及医保重点监控对象等情况。同时,医生工作站与医保预警监控系统相连接,参保人员的违规就诊行为和医生的违规诊疗行为全部纳入医保网上监控。

  (三)完善医保药品使用管理及价格信息

  为方便筛查定点医疗机构、医生以及参保人超量配药情况,建议以药品库为唯一平台,统一设置各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建立健全药品、一次性材料价格动态维护机制,及时更新价格,满足监管筛查需要。

  (四)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参保人员信用档案

  借助网上监控平台,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参保人员的监管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管理,使之成为规范就医和诊疗行为的一种动力。

  (五)加强市、区两级网上监控力量

  根据网上监控工作设想,建立市、区两级监控机制,市医保监督所主要负责网上筛查、锁定嫌疑目标,查处重大欺诈骗保案件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被锁定嫌疑对象进行日常查处。为此,建议在增强市医保监督所网上监控人员力量的同时,增加各区县的监控查处人员编制,组建专门的网上监控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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