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批"柜台方"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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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为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提供质优价廉的售药服务,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决定,将首批26家纳入特定中药饮片“柜台方”的药店,纳入医保结算范围。

  上海市医保办指出,“柜台方”结算范围,限于首批已经开展中药饮片医保配售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并仅限于个人账户段。各柜台方药店首先要有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把关,如执业中药师(中药师)不在岗,不得配售柜台方。“柜台方”配售,要严格按照专家认定的组方内容配售,不得擅自更改。同时必须附上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统一印刷的“柜台方”说明书,并注明药店名称和配方日期。每次配售不超过3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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