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保≠“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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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作者:王东进 浏览: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在本刊第10期撰文指出

  参加医保≠“利益最大化”

  社会保险所遵循的大数法则,就是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基金抗风险的能力越强。就医疗保险来说,这种抗风险能力则主要体现在多数人帮助少数人,或者说健康的人帮助有病的人,也就是社会共济,本质上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公德的一种体现。某甲参加了医保,如果有了病,其他没有生病(不需开支医疗费)的人就帮助某甲(支付医疗费);某甲参加了医保没有生病,就帮助其他生病的人承担部分责任,分担部分风险。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文关怀。

  但是,有些地方在动员群众参加医保时,不适当地强调“利益”引导。一是过多地依赖财政的高补贴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吸引”居民参保;二是用典型“算账”的方式,说明只缴很少的钱(几十元或一二百元)就可以报销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用“利益最大化”诱导居民参保。这些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让更多人参保,以扩大覆盖面,但这样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低估,它会使一些参保后一直没有生病、没有得到“回报”的人顿生“吃亏”之感,认为参保不划算。更糟糕的是,如果人人都讲“利”(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讲“义”(不去帮助别人),这还是社会共济吗?这还是社会保险吗?这样的制度还能存在、运行得长久吗?所以,还是要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参保观”、“义利观”,切不可“见利忘义”,切不可让“利”牵着鼻子而迷失了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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