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关于请推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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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卫医疗便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落实《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以下简称《规范》),做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
卫医疗便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落实《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以下简称《规范》),做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司拟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认定工作。 我司已委托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对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开展能力评价工作。现拟启动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和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能力评价工作。根据能力评价结果,我司将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进行认定。 请你处根据《规范》规定的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并同意推荐的医院,并填写《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推荐表》(见附件),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我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 联系人:王钢、陈虎;联系电话:010-68792209、68792211;传真:010-68792513;电子信箱:mohyzsylc@163.com。 附件: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推荐表.doc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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