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出台2017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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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作者:王烨 浏览:

  近日,射阳县医保中心根据盐人社[2012]5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射阳县2017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实施细则》。一是结算办法。门诊费用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按实结算办法;总量包干医院住院费用实行“总量包干、月度预付、单病种付费、双质双评考核”的结算办法;非总量医院住院费用综合定额与单病种相结合结算办法。二是结算标准确定。即总量医院总量确定、单病种和综合定额按制定标准确定、门诊费用由总量确定。三是控制指标设定。按照8个指标进行结算即人次增长指标、均次费用指标、转诊率指标、目录内报销率指标、住院药品占比指标、平均床日指标、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自负比例指标、护理等级合理率指标。四是结算办法。即月度结算、预算调整、风险共担。此项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定点单位费用结算,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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