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后,国家降低医药费用的10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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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廖化 浏览: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廖化

  近年来中国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家庭和社会造成重大经济负担,也是当前社会重大民生“痛点”。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众的医疗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去年两会上国务院进行了机构调整,国家医保局成立,国家卫健委、药监局等医改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也重新调整优化。

  如今2019年两会在即,回顾一年来新形势下的医改工作,在减轻患者看病负担、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国家相关部门都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绩和突破?笔者简单梳理了10个可圈可点之处,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1

  抗癌药零关税

  从去年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此举,一方面有利于进口抗癌药降价,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及家庭的治病成本,化解民生痛点;另一方面创新药的加快进口上市,也将加速国内药企仿制药推出速度和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有专家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使进口抗癌药降价至少20%。

  为了让降价效果真正传导到患者“账单”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明显降低”,国家还通过一系列后续措施,从医、保、药等多渠道降低药价,加强监管,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

  2

  17种独家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

  为落实好国家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工作部署,切实降低患者用药负担,经过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国家医保局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这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截至去年底,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去年大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社会对抗癌药品的广泛关注。曾经,“一粒药”拖垮一个家庭,如今,抗癌药进入医保,给更多家庭带来了希望。

  3

  国家4+7带量采购

  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国家医保局主导了“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试点,这也是医疗服务的需方首次主导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这次试点通过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合理的药价形成机制,引导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最终中标25个品种、43个品规,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被业内称为最能“砍价”的一次药品“团购”。

  4

  推进DRGs国家试点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2018年12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积极推动DRGs付费方式的试点改革是医改道路上又一利刃。DRGs以疾病为单位付费,费用总额明确、范围清晰,医疗机构将不得不革新并形成统一的临床路径管理,从而控制整个医疗成本并维持或改进医疗质量。迫使医生在有限费用的约束下选择合理的治疗组合方案,从而减少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让医疗机构价值回归,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随着医改全面推进,医保降药价政策“组合拳”相继实施并取得实效,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将更多好药纳入医保成为医保部门下一步努力的工作方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今年2月19日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2019年,我国将开展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通过准入谈判、以量换价,降低抗癌药价格。

  5

  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去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促进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平等竞争。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具有重大意义。首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质量上和原研药一致,由于仿制药投入研究的周期短,研究费用没有原研药那么高,所以价格往往比原研药低很多,如果临床用药上优先选用可以替代的仿制药,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这无疑是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尤其对于那些需要长期用药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患者。其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最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是药品谈判、招标采购等许多政策制定的依据和标准。

  6

  将12种抗肿瘤新药纳入基药目录

  今年2月19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将进一步加大癌症防治用药保障力度,将临床急需的12种抗肿瘤新药纳入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抗肿瘤药物的种类达到38种,其中不乏小分子靶向药等创新药物。

  按照以往经验,一种药品进入该《目录》后,一是该药能多报销,患者医疗费将有所下降;二是国家对它从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都将实施更严格的管理;三是医生应按有关临床使用指南,优先给患者使用《目录》中的药品。

  7

  加快抗癌新药注册和审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癌新药的加快注册和审批工作,2018年以来,李克强总理三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快抗癌新药的上市等议题做出了重要部署。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出台了一系列的加快抗癌新药上市的政策举措,也快速审批了一批抗癌新药,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从审批数量上来看,2018年批准的抗癌新药18个,比2017年增长157%;从审批的品种结构上来看,2018年批准的抗癌新药是占我们全年批准新药总数的37.5%,也是显著高于往年;从审批速度来看,2018年以前我国抗癌新药审批所用的时间平均用时是24个月,2018年通过采取这一系列的措施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现在我们国家抗癌新药的审批速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平均12个月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审批速度日趋一致;从批准抗癌新药的临床价值来看,也更贴近临床用药的需求。

  8

  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药品的研发,降低患者的费用负担,完善医疗服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对医院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二是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三是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四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9

  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调整药占比政策

  2019年1月30日,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这次绩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指标体系更贴近医务人员的具体行动,更加有利于促进日常合理用药。

  10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核心,也是中国供给侧改革的战略之举。不管是药品服务、医保服务还是财政补助,最终都需要通过医疗服务来落地,所以医疗服务规范合理与否对患者的经济负担影响甚大。但长期以来,公立医院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使得国家的诸多努力不能转化为民众的获得感。

  国务院机构调整之后,公立医院改革的节奏明显加快,也更加主动。2018年3月20日,原国家卫计委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巩固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提出要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多项要求。

  医疗腐败频发倒逼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腐败使贿赂成本转嫁给患者,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加剧了医患矛盾。此外,医疗腐败还诱发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和浪费。2018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国性的医疗反腐号角不断吹响,医疗反腐风暴不断来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医疗健康领域至少有86人受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7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点名148家公立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并明确了14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其中,编制改革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头戏。

  虽然还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只要不断推进落实下去,医疗服务供给侧的改革红利将最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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