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医保局组织集中采购核查,规范集中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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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作者:杨永清 潘宏轩 浏览:

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严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数据摸底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淮安市淮安区医保局认真组织辖区内参与集中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中采购数据核查工作。
一是开展数据摸底。淮安区医保局对国家组织前5批各批次药品采购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全面分析了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在数据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前5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各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前5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采购情况调查表》,全面弄清楚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情况。
二是进行核查工作。淮安区医保局坚持以此次摸底和核查处置工作为契机,边查边改、分类施治,建立台账、一院一档,持续跟踪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落地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切实打通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和医药环境。
三是坚持分类处置。对于不报量、不采购中选产品而只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区医保局要求其作出说明、立即整改,并内部通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完成相关中选产品的进院采购工作,且在接续采购中按要求报量。对于已报量但未落实中选药品进院或进院而未采购的医疗机构,要求其作出说明、立即整改,无正当理由的给予内部通报、约谈,完成相关中选产品的进院采购工作。对于已报量但未完成合同采购量的医疗机构,要求其作出说明,无正当理由的给予约谈,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完成合同采购量但非中选药品使用量占比高于50%的医疗机构,给予提醒,要求其准确报量,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淮安区医保局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坚持加强整改指导,规范采购流程,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违规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政策,优先采购中选采购中选产品,确保采购任务完成,确保集采结果惠及广大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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