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医保局:“三个强化”推进医疗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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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作者:杨乐、王磊 浏览:

重庆市秀山县医保局坚持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新型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一、强化诚信自律
(一)加强政策培训。2021年,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法人、医保办负责人开展政策知识培训会12场次,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解读,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开展自律自查,强化机构源头管理。督促医药机构规范自我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基金监管源头防控,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定期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违约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自律自查。2021年,67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退回违规费用87.18万元,诚信自律取得良好效果。
(三)开展“四进”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进定点医药机构、进社区广场、进校园课堂、进企业车间“四进”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义务义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读政策等形式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共同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诚信氛围。
二、强化综合监管
(一)提升医疗保障社会治理水平。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社区工作者中聘任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20名,参与医保政策的宣传、对参保单位和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广泛收集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实现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
(二)引进第三方监管服务。通过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丰富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完成血液透析项目检查,扣回违规违约本金合计1.91万元,处违规违约金3.93万元。
(三)加强部门联合协作。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合惩戒违规违约违法失信行为。
三、强化失信惩戒
(一)加强工作考核。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组成三个考核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卷宗、开展座谈等形式,对全县39家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额、总额考核结算指标、基金预付标准和续签服务协议挂钩。
(二)强化诚信守约检查。通过智能监控审核、日常巡查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片区联查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约行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处理。2021年以来,依托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共计网上审核7万余人次,追回违规本金24.87万元。暂停、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协议27家。检查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1家,追回违规违约费用110.02万元,处违规违约罚金257.26万元。
(三)严格资料核查。经过电话核查、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核实参保人报账资料318件,拒绝兑付失信欺诈冒领待遇64人,涉及金额243.99万元。
(四)曝光违约失信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强化医药机构行业自律,增加违规违约失信成本,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2021年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违约失信典型案例五期,公示定点医药机构80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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