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待遇人员需按时进行资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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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来源:自创 作者:朱光伟 浏览:

领取养老待遇人员需按时进行资格核查
 
近日,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人社局获悉,目前该区有20万余人在领取养老待遇,但仍有3万余人未按时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核查。
据悉,为了防止冒领养老金,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同时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该市社会保险局在2013年就开始推行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该区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从未进行指纹采集或已采集指纹但本年未参加指纹认证,都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采集或认证,否则养老待遇将停发。
据介绍,所有在该区范围内领取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超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无论居住地在市内市外,甚至国外,都要参加资格审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保服所或指定采集点均可采集和认证。指纹采集成功后,应每年进行资格核查认证,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本人生日(身份证时间为准)当月起3个月内。区内居住人员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等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居住地社保所提出申请,由居住地社保所负责确认待遇领取人生存状况,再填报区内协助认证表后即可。同时,当地社保所也会帮助他们完成资格核查,确保正常领取养老待遇。如果市民住在市内的其他区县,不方便到场进行资格核查的,可以直接在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指纹认证完成资格核查;如果市民住在市外,可以通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异地协助认证和异地退管系统完成资格核查。
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领待人员,请务必按规定进行指纹采集或认证,否则将停发养老待遇,待补办指纹采集或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
 
 撰稿:朱光伟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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