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全面破解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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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作者:伍月凤 浏览:

 
全面破解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管理难题
  
 “小伍,最近变天,身子骨很不舒服,你帮忙开一个旧伤复发住院单。我去住院检查、治疗一下。”近日前来办理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申请的郭大爷,是安乡县将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治疗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的受益者之一。他于1971年入伍,1975年在四川省达县国防工程施工中被砸伤,导致第11胸椎压缩性骨折,腰部以下活动受限,为七级伤残。今年65岁的他,常因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
以前,因受制于制度安排滞后等因素,伤残军人旧伤复发后治疗无保障是广大伤残军人的“挠头事”。近年来,安乡县坚持从政策的源头入手,先后建立落实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着力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上下真功、使长劲。2009年,该县将7-10级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治疗工作归口到工伤保险部门,按老工伤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同年,县政府建立伤残军人老工伤专项基金,专款专用;2012年,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2014年,将伤残军人旧伤复发门诊费用由28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
在此基础上,安乡县还针对该特殊群体,建立了一套长效机制,始终在坚持抓好“三个规范”上求实效。一是规范人员纳入。严格按照民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登记、工伤部门复核纳入的程序,将全县符合条件的41名伤残军人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二是规范医疗管理。对伤残军人住院实行查房制度,防止冒名顶替、小病大养等现象;对特殊用药、医疗检查,进行严格审批。同时要求定点医院派医生对口服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三是规范待遇落实。在提高门诊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对其住院治疗的相关费用“按三个目录标准”审核,由工伤保险基金及时支付。
据统计,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治疗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全县每年享受待遇35人次,支付费用近20万元。伤残军人因伤有所治、病有所医,幸福感大大增强,郭大爷由衷感慨:“感谢政府为我们伤残军人提供终身医疗保障!” 
 
 
作者:伍月凤   
单位:湖南常德安乡县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联系电话:1387363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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