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保经办如何应对城乡医保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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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1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雷咸胜 浏览: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于2016年初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提出“六统一”的要求。虽然各地整合城乡医保在参保人群增多、待遇提高、剔除重复参保等方面取得成效,但是同时也给医保经办带来新的挑战,需要经办机构对此有所回应。

  河北省在2014年就开展探索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其医保经办在整合的初期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新考验,但其通过采取加强医保经办管理、信息化系统先行先试、实施医疗服务实时监控、加强经办人员培训等系列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政策的有效衔接和系统的平稳运行。

  城乡医保整合对经办的挑战

  一是面临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的考验,在基层尤为突出。河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过程中发现,基层普遍存在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经办机构的场地有限和经办人员能力不足。一方面,经办机构的场地受限。由于两类参保群体整合一起,人数增多,有的县级经办机构办公场所简陋、服务设施落后,客观原因制约了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流程的优化。另一方面,经办人员少、业务素质偏低。有的县级经办机构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人,很难适应工作需要。

  二是面临政策融合的考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保合一”后,两个制度的政策框架、待遇标准、报销比例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要让老百姓享受改革的最大红利,就必须做好政策有效衔接,需要进行政策调整完善、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都需要深入调研思考和进行顶层设计,才能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设计的初衷。

  三是面临风险防控的考验。随着整合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群体增多,基金总量增大,基金支出链条长、主体多,基金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一方面存在个别医药机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过度医疗、虚假医疗行为等外部风险;一方面存在内部机构设置制衡机制不健全、各环节控制流程不规范、信息化手段滞后等内部风险。同时,随着制度的整合,居民保障水平提高,医保基金支出增大,基金存在可持续平衡风险。以上这些风险,需要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经办管理体系建设加以防控。

  经办机构应对医保整合的积极举措

  河北省医保经办机构在城乡医保整合背景下,坚持信息系统建设先行的理念,把政策融入系统;注重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系统的实时监控功能,以促进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

  首先,坚持信息系统建设先行的理念。完善的医保信息系统可以监控医疗服务行为和保障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连接着居民参保、缴费、监控及报销等环节,是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的重要工具。河北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中,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确定了“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稳步推开”的改革思路,在全省统一开发部署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不断调试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医保政策的可操作性。注重把政策融入信息化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政策运行管理的人为干预。将医保政策嵌入到系统,能够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决不手工操作,确保政策的安全性。而且河北省将信息系统建设先行的理念融入相关政策中,如对贫困人口实施的“三重保障”机制,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将这些惠民政策全部嵌入到系统中去,运用信息化手段结算报销,实现贫困人口市域内出院即时结算,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其次,注重政策的有效衔接。由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二者存在一定的制度差异,如在药品目录上,城镇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而新农合药品报销则以基药为基础,不区分甲乙类;在门诊慢性病保障的病种、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最高限额等都有所不同。

  因此,河北在保证不降低现有的保障水平基础上,大胆的探索创新,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层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实现了改革之初确定的“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封顶线就高不就低”的目标。

  再次,提升监控稽核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人群多,基金体量大,加强基金监管、防范风险尤为重要。河北坚持问题导向和管理目标导向,在整合过程中全面提升监控系统功能,着力打造集“监控管理、医保服务、决策支持”于一体的信息管理体系。

  建立网上监控与现场稽核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行线上、线下闭环管理,推进监控系统全省联网,指导各市经办机构监控系统的应用,实现监控系统数据共享。重视疑点信息分析、处理、比对、核查,运用大数据对经办活动进行分析研判,对异常信息及疑点数据深入核查,确保基金安全。

  特别鸣谢

  亿帆医药
  天普药业
  哈药集团
  费森尤斯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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